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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弟的商概老師要他們為自己訂個標準分數(最低80分),

以後沒達到這個分數的話就要跑操場。

弟弟說大部分的人訂80分或85分,(我暗自料想弟弟大概訂80分)

成績好的訂90分,但他不懂為什麼沒有人訂95分。

 

「怕太難了吧。」我說,畢竟95分可以錯的空間也太少了。

「可是我訂100分。」他說。

「老師有說什麼嗎?」驚訝之餘,我問。

「沒有。這是讓我滿訝異的地方。」弟。

「是噢,或許他認為你有能力……」我,話未完。

「可能吧。」弟。

「跑很多圈操場。」我。

「……我可以揍你嗎?」

 

最後一句是故意加的,事實上後來跟弟弟說了:「不錯,我欣賞你。」

因為我想我不會有這樣的勇氣,為自己訂一個這麼高的標準分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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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史黛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